在昆明市,司法鉴定是一项频繁进行的法律服务。为确保鉴定过程的规范化及提升质量,所有司法鉴定活动都必须遵循既定的程序规则。下面是对这一程序的详细介绍。
一、受理阶段
1. 初步审核:鉴定人会核实委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,包括复制身份证明文件或获取介绍信,存入案件档案。
2. 审查委托书:检查委托内容的明确性、合法性和适用范围,确认委托人已签字或盖章,并将通过审查的委托书存档。
3. 材料审核:鉴定人对提交材料的种类、数量、特性及其保存状况进行审查,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、充足。
4. 讨论与协商:就鉴定期限、事项、费用标准、文书交付方式等进行讨论和协商。
5. 受理审批:根据初核结果,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填写《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》并由负责人审批。
二、审批阶段
1. 鉴定机构负责人听取初审人员的建议,并对材料进行审核。
2. 在《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》上签署意见,决定是否接受鉴定请求,同时注明鉴定时间限制、具体事项等。
三、受理事项处理
1. 现场审理: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会收取鉴定费,并出具相应凭证,同时与委托人签订《司法鉴定协议书》。
2. 补充材料:如需补充材料,将制作《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》并存档。
3. 拒绝受理:若不符合条件,需向委托人解释原因并退还材料。
四、鉴定实施
1. 准备工作:鉴定机构通知鉴定人并提交相关资料,商议鉴定时间和地点。
2. 鉴定过程:鉴定人在双方见证下进行鉴定,记录并签名,评估专家提出意见,最终由被鉴定人亲自签署鉴定意见文件。
以上步骤确保了昆明市的司法鉴定活动既严谨又高效。